关于开展 2017 年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7-09-18浏览人数:
各县(市、区)文明办,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文明办,市各有关单位:
  今年 9 月 20 日,是全国第十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是盐城市第三个“道德典型关爱日”。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市民文明素养,提高城乡文明程度,根据中央和省文明办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 2017年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主题活动,加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公民道德素质。
二、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创全国文明城 喜迎党的十九大
三、活动时间
2017 年 9 月 20 日前后。
四、活动内容
1.开展“道德典型关爱”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盐城市关爱道德典型实施办法(试行》,利用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公交站台等载体,在学校、城市广场、图书馆等场所对道德典型事迹进行集中宣传。要加大对道德典型的关爱力度,结合“党员活动日”,组织党员志愿者到生活困难、生活无法自理或急需提供援助的道德典型家中,提供切实可行的志愿帮扶。
2.开展“道德建设社区行”活动。各创文挂钩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公民道德宣传日”这一载体,通过“大走访”等形式,到挂钩社区(村)开展宣教活动。切实加强社区居民的道德建设,通过办班培训、板报宣传、文艺表演、道德评议等方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文明礼仪基本知识,引导市民告别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3.开展“文明新风进农村”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强广大农民的道德建设,组织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评议活动。要结合实际,设计载体,倡导文明新风。市各参与“1+1 结对帮扶”的单位,要在“公民道德宣传日”期间,深入结对共建村,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城市创建、道德典型宣传、扶贫帮困、志愿服务等活动,推进形成农村新风尚。
4.开展广场咨询服务活动。“公民道德宣传日”期间,卫计、工商、国税、地税、公安、质监、文广新等部门,要采取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立街头咨询台等形式,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创全国文明城 喜迎党的十九大”广场咨询服务活动。教育部门要组织各级学校,设立未成年人心理、生理健康知识咨询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服务。
5.深化“向不文明行为告别”主题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告别交通秩序、城市管理、市场经营、生产生活等各领域不文明行为”为重点,继续开展“向不文明行为告别”主题活动,教育劝导广大市民群众从我做起、从细微处入手,养成“做文明人、创文明城”的良好习惯。
6.开展“扮靓城市家具”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在“公民道德宣传日”前后一周,组织单位职工和志愿者,到商业大街、公园广场、景区景点、机关单位、医院学校、公交站台开展清洁家园、清洁公用设施等活动,以实际行动助力建设“文明、和谐、美好”的城市家园。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工作职能,认真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2.创新形式,广泛参与。今年的“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要与“党员活动日”“关爱道德典型日”、文明城市创建紧密结合,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扩大活动影响力,让全市广大干群在活动中受到教育。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主要街道、公共场所、社区小区等,利用建筑围挡、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刊播“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创全国文明城 喜迎党的十九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等内容。要结合即将到来的国庆、中秋等传统节日,在单位、社区通过盆景摆放、设置大型公益宣传展示牌等形式,造浓氛围。市各主要新闻媒体要通过专题专栏,广泛宣传报道各地经验做法,引领社会风尚。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