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6-10-17浏览人数:

各镇(区、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从2016年10月8日起执行以下作息时间:

上  午   8:30——12:00
工间操  10:00——10:15

下  午   2:30—— 6:00
工间操   4:30—— 4:45

各部门、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出勤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盐都区委办公室

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