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承销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 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规模及预算金额:
2.1采购规模:发行规模5亿元,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2.2发行期限: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2.3项目预算(最高限价):承销费率不超过实际募集金额2.5‰/年。
3、投标人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服务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2月份缴纳税收的凭证或发票等有效证明材料)。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行业监管部门认定的从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的资格。
(2)近三年没有因相关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管理被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符合《盐城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属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盐城市市属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盐国资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