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锦都大厦外立面装饰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锦都大厦外立面装饰工程设计服务
项目规模:锦都大厦建筑面积约38452.98 ,主楼“17+2”层,裙房4层。外立面装饰设计面积约11000 ,本设计项目造价约9.9万元。
招标内容:锦都大厦外立面玻璃幕墙、石材幕墙及钢结构雨棚等附属装饰,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深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具体设计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服务期:签订合同后15天内设计人完成玻璃、石材幕墙及钢结构雨棚等全部项目施工图设计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图纸审查。
质量标准:确保设计方案和设计施工图纸通过招标人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自2016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公共建筑外立面面积达7000m2及以上的外立面装饰工程设计业绩(投标时须提供设计业绩合同原件)。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3.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
3.6投标人须确保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7月11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7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8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在2019年7月20日8:30至2019年7月22日18时前,携带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代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4.2 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2019 年7月20日9:00。
4.3本项目开标时间为 2019 年7月23日15时。
五、投标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递交形式可采用现场交现金方式,但须自行用信封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5.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待服务期满一次性退还,无息。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15-81086910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开创路与新都路交界处东南侧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荣艳 联系电话:0515-68037830、13815581495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
上一篇:锦都大厦临时用电工程中标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