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锦都大厦试桩工程,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境内。
2. 工程投资额:约33万元。
3、招标内容:锦都大厦试桩工程的施工,本次试桩共6根。其中:桩型HKFZ-AB-500(310)(预应力高强砼空心方桩)3根,预估单桩极限抗压承载力标准值为4900KN;桩型HKBFZ-AB-500(300)(预应力高强砼空心方桩)3根,预估单桩极限抗压承载力标准值为2800KN,预估单桩极限抗拔承载力标准值为1400KN。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工 期:7天
5、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和范围: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投标时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
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 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3.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 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11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7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8 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5日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代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4.2 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19 年 5 月31日。
4.3 本工程开标时间为 2019年 6 月 11 日 15:00 时。
五、投标证金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递交形
式可采用现场交现金方式,但须自行用信封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还。
七、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开创路与新都路交界处东南侧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15-81086910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十七楼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1586198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