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尚庄镇砖瓦厂复垦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8-07-31浏览人数: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盐都区尚庄镇砖瓦厂复垦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盐都区华都城乡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国土资源局盐都分局,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尚庄镇境内。

2、工程规模:计划总投资约为158万元(具体见清单招标控制价)。

3、工期要求: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的开工报告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5、发包范围:盐城市盐都区尚庄镇砖瓦厂复垦工程内容的包工包料施工,本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项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个标段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独立法人,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有关部门认定的影响其投标的不良记录。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投标申请人须确保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不少于4人】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775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之间互不兼职,项目负责人投标后不得更换。

4.2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4.2.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2.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退休职工担任项目负责人。

4.4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7   7日至2018 7  16 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都区西环路与东进路交界处向西500米兆泉商务中心六楼,联系人:朱叶娣,联系电话:0515-8822215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为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其基本帐户直接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

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以及开户许可证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3.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仍存于原转入账户中。

4.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补全(扣除投标保证金部分)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至原转入账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 7 月31 日9时00分,地点为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  二   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具体标段划分、开评标顺序等相关内容均详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sggzy.gov.cn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051586663713

十二、本公告同时发布于: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sggzy.gov.cn

十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市盐都区华都城乡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515-88621566

                

项目主管单位(盖章):盐城市国土资源局盐都分局

地址:盐都区新都路61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都区西环路与东进路交界处向西500米兆泉商务中心六楼

联系人:朱叶娣   联系电话:0515-88222150   1505108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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