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老年社会福利院二期项目盐城市盐都区老年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8-06-06浏览人数:
盐城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都区老年社会福利院二期项目已由盐城市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都发改审【2016】347号文 关于核准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区老年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项目的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盐城市盐都区老年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盐都区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目标:   

 

4.计划工期: 6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07月05日。 

 
 

5.工程规模:盐城市盐都区老年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施工,总建筑面积约79304.72 m2(其中地上部分61436.07 m2,地下部分17868.65 m2)。其中:3#(老年服务中心)地上建筑面积3471.19 m2,4#(康复中心)地上建筑面积16119.44 m2,5#(老年活动中心)地上建筑面积18089.26 m2,6#(老年公寓)地上建筑面积8905.10 m2,7#(老年公寓)地上建筑面积5761.96 m2,8#(老年公寓)地上建筑面积905.10m2,门卫地上建筑面积184.02 m2。单体最高高度为59.2m,工程造价约31474.57万元。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6.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本公告为第1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3209031705310101-BD-002盐城市盐都区老年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本次招标含土建(含桩基)、一般安装、钢结构、消防、幕墙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63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装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 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中体现。

 

4.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自2014年5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总价达1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4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商品住宅楼、安置房、工业厂房、物流仓库等,如提供的合同中含商品住宅楼、安置房、工业厂房、物流仓库的,应以扣除商品住宅楼、安置房、工业厂房、物流仓库等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工程业绩,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加盖备案章,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4.4 信誉要求:

4.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4.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三年内有行贿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4.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5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本条特指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项目负责人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它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 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
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 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6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7 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4.8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9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10  注:以上4.4-4.9条在投标时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8年06月06日2018年06月11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80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手动获取(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获取(盐城市区)中实时获取,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盐城市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获取页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保证金退还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 五楼525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  

六、 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三合一”评标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清标

(二)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

投标报价94分(≥80分)

参与A值计算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选取范围为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情况评审无废标情形的且在下列范围内的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随机抽取9家入围,不足9家的全数入围。

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下浮率在下列区间以外的,其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不参与A值的计算。(下浮区间为:房屋建筑工程(剔除不可竞争部分)10%≤下浮率≤20%

以下两种方法招标人在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前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参与A值计算入围单位投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的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7%98%。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减0.50.60.7分(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每上浮1%扣减值为下浮扣分值的双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以参与A值计算入围单位投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的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BQ1Q2为权重系数。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1=1-Q2, Q2 取值30%35%40%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 的取值为(建筑工程为88%)。Q2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减0.50.60.7分(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每上浮1%扣减值为下浮扣分值的双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扣分约定:

(1)、评标委员会对工程量清单子目合价在招标控制价的0.5%以上的工程量清单子目进行评审。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中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5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1.0分。

(2)、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50%的,扣0.3分。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所有参与A值计算入围单位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50%+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中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K2×50%

(3)、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

(4)、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

投标报价的暂估材总价与招标人的工程预算价(标底价)中的暂估材总价相比,偏离在±10%(不含)以外的,扣1分(本项目工程预算价中暂估材总价与发布招标控制价价时一起公布)。

说明:

. 评标基准值一经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材料暂估价单价不得调整,如投标人变动材料暂估价的单价按无效标条款第12条执行;

. 开、清标过程中被判定为无效标的不参与上述有关数值计算。

(三)信用评审分6

1、企业信用分(5分)

企业信用分的确定:各投标企业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综合得分×5%

本项目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综合得分以盐城市2016年度第1次信用评价综合得分为准;新取得资质的(含本时段未有信用得分的)本市企业的初始信用评价得分,取本地企业同序列、类别、等级主项的上一考核时段平均信用考核分。(特级76.25分、一级66.63分、二级59.87分、三级57.67分)。

新进(含本时段未有信用得分的)市外企业的初始信用分,取已在我市施工的外来企业同序列、类别、等级主项的上一考核时段平均信用考核分。(特级59.07分、一级57.64分、二级57.45分、三级58.53分)

2.投标项目负责人信用分(1分)

投标项目负责人信用分的确定:各投标项目负责人最高奖项得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必须与本次招标工程的类别相一致)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江苏省市政设施优质养护片”可以视同为“省优”)、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协会评审的“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评审的“中国钢结构金奖”、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评审的“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得0.8分,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1年;省优得0.9分,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2年;国优得1.0分,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3年;其他情形投标人均得基本分0.3分。

有效期自投标人投标资料中提供的证书或者文件上的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如同时提供证书和文件的,出现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本项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有效获奖证明材料的彩色原件扫描件(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始件)计分,如在证书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国优”业绩则要求提供省级优质工程获奖证书的彩色原件扫描件或原发证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原件扫描件,“市优、省优业绩则要求提供经原发证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市优、省优”工程申请表的彩色原件扫描件,否则其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

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或者项目负责人在获奖证书上排列不是第一位的,不予计分。

(四)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情况评审无废标情形的投标文件按报价和信用分得分之和由高到低顺序进行评审,直至选出9名合格的投标人,不足9家则全数入围。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承诺函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7项规定符合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8项规定

代理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

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

载明的招标控制价。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款规定。

(五)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要点齐全的通过;缺少任一项评审要点的施工组织设计不通过。

(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 分(建议页数 2-5 页);

(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 页);

(3)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 5-10页);

(4)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 6-12 页);

(5)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 方案(建议页数 15-28 页);

(6)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 6-15页);

注:为增加技术标保密性,现施工组织设计无论是否符合性评审,均实行横向评审。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要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要点逐一编制,如果某个要点未编制,或者投标人把该要点上传到其他要点中,将会导致评委评审某一要点时看不到,该要点评审不通过,将会导致整个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不通过,请各投标人认真编制。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上发布。 

八、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新区福才社区紫金国际大厦1幢1909室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世纪大道619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卢建业联 系 人:谢萍萍
 电 话:15205100158电 话: 15605101196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447547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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