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盐都区老年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盐城市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核准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区老年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项目的通知 都发改审【2016】34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并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盐城市盐都区老年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 后审 (预审或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赶海路以南,弘智路以东,区社会福利院一期工程以西。
2、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6844.5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共计约61098.75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约15745.8平方米。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盐城市盐都区老年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监理服务(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工程范围主要指桩基、土建、安装、幕墙、室内装饰、智能化、电梯、室外附属、消防管网、景观绿化等所有工程的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4、监理服务期: 1825 日历天(五年),具体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12月30日。
5、监理合同估算价: 约200万元
6、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3209031705310101-BE-001 | 盐城市盐都区老年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监理服务 | 本次招标为盐城市盐都区老年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监理服务(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工程范围主要指土建、安装、幕墙、室内装饰、智能化、电梯、室外附属、消防管网、景观绿化等所有工程的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
7、其它:
7.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7.3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7.4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同时具有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市外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管理手册》。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管理手册》中体现。
具体办理要求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具有注册专业为 房屋建筑 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以注册专业为准,下同),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①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名,注册专业为 房屋建筑 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名;所学专业为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 1 名;所学专业为电气安装(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类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 1 名;所学专业为给排水或暖通工程专业类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 1 名;具有人防证书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 1 名。
②造价工程师:至少1名,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该人员可由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兼职,也可另外配备(每周至少在现场办公1天)。
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以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证书中注明的专业或学历证书所注专业为准。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省外监理人员的从业资格按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规定执行。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本工程投标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 2017 年 9 月 29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2 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特别提醒:投标人需认真核对诚信库及投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基本账户信息,正确操作,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退还
3.1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 五楼525室。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
六、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大型工程其他评标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监理方案、拟投入现场的设备和检测仪器、人员配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信誉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承诺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7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监理组人员及代理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类似项目业绩(可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信誉(可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 |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服务期限、质量、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作无效标书处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规定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条规定 |
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 |
…… | …… |
三、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69 分
1.本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投标报价等均指投标人对应于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收费基准价报出的百分率。
2、有效投标报价: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为有效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不参与评标。
3、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下列两种方法中的一种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3.1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 。
计算算术平均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2方法二: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上式中,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1 的取值范围为97%、98%; Q1=1-Q2, Q2 的取值为35%;B为招标控制价, K2 的取值为 80% 。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①.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②. 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在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收费基准价的50%)区间以外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A值的计算。如投标人报价均低于收费基准价的50%或去掉最高最低后剩余投标报价均在50%以下,导致基准值无法计算原则上按流标处理,如因工期紧等特殊情况,经招标人提出并报监管部门同意,可以以收费基准价的50%作为基准值,参与评标。
4、报价得分计算
4.1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69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减,每高评标基准价1%的扣 0.1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减,每低评标基准价1%的扣 0.1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二)监理方案(20分)
监理方案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进行评分。评审要点齐全的得基本分 20 分,监理方案中缺少任一项评审要点的,该监理方案不得分。
1)质量控制方案(0-4分);
2)进度控制方案(0-4分);
3)安全控制方案(0-3分);
4)投资控制方案(0-3分);
5)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0-3分);
6)其它内容(如技术建议、组织协调方案、工作制度等)(0-3分)。
注:为增加监理方案评审保密性,现监理方案无论是否符合性评审,均实行横向评审。投标人编制监理方案必须要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要点逐一编制,如果某个要点未编制,或者投标人把该要点上传到其他要点中,将会导致评委评审某一要点时看不到,该要点评审不通过将不得分,监理方案采用符合性评审的将会导致整个监理方案得分为0分。 请各投标人认真编制。
(三)人员配备 (5分)
1、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在内的项目监理组人员配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不符合的不得分也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四)拟投入现场的设备和检测仪器等(5分)
承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配置要求的得5分,不满足的不得分也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五)投标人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加分: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加0.5分
说明: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是指投标人自2014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46000 及以上公共建筑业绩(不包括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如提供的合同中包括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的,应扣除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以下三项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监理合同、竣工合格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加盖备案章,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合格证明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
(六)近三年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加分(0.5分)
注:以提供的奖项发文原件计分。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无效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八、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区招商大厦三楼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19号B座6楼
联系人:施扬 唐为凯 联系人:谢萍萍
电话:0515-88580153 电话:1560510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