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院二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来源:发布时间:2020-05-27浏览人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院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盐城市盐都区行政审批局以都行审投资复[2020]43号,项目编码:2018-320903-83-01-53244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盐城市财政1/3、盐都区财政1/3、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1/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非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南新区盘古路与尧舜路交界处西南角(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院西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4.83万平方米(内科综合病房楼19层,建筑面积3.23万平方米,设计床位820张;综合楼8层,建筑面积1.34万平方米;南北连廊1587平方米,东西连廊1059平方米)、地下1.77万平方米(地下2层)。设计机动车停车位60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497个;放疗楼改造及一二期连廊。

  2.1.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6亿元,其中建安费用暂按 5亿元计算。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最高限价):877.688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工程建设期为3年,缺陷责任期为2年,合计5年。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9月。

  2.1.6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及要求如下:

  中标单位须对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院二期工程范围内所有建筑进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桩基、基坑围护、深基坑支护、地下人防、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空调、建筑智能化(含消防智能化、智能深化等)、建筑防雷、建筑外立面装饰(含幕墙、雨棚等)、室内装饰、亮化、泛光照明、厨房、室外附属(含雨污水、室外道路、门卫室、围墙、综合管网等)、景观绿化、绿色建筑二星标识咨询、标识系统(含医院内部道路)、污水处理、室外水池及管沟等构筑物等,及医疗卫生涉及建筑内容的专项医疗安装(燃气、ICU净化系统净化部分工程、医用气体、纯水、医技防护)等全过程服务。

  2.2招标范围:

  工程监理:经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阶段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技术文件审核、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招标代理:自工程交易阶段起:负责组织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院二期工程相关招标工作,作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就相关招投标的咨询工作、与政府部门的对接工作向甲方提供服务。

  造价咨询:自工程交易阶段起:1.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2.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3.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4.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 5.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至施工阶段(含人员驻场):1.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2.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3.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4.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5.施工过程中的跟踪审计; 6.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相关建议。至竣工阶段:1.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2.协助办理竣工决算的编制或审核;3.建设项目后评价。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报批管理、报建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运营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绿建咨询、BIM咨询、当地政府报批报建所需要的咨询服务等设计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包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BIM技术服务:自初步设计阶段起,根据建设工程的特质,依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图纸及相关建设过程中的变更情况,分阶段编制及完善BIM的建模工作,并负责通过BIM模式实时监管项目的设计落实情况、引导项目施工等;至竣工交付期,需同时交付BIM竣工模型。BIM技术服务实施具体内容应包括:平台协同、模型建立、碰撞检查、施工场地布置、虚拟建造(重大危险源:钢结构吊装、基坑施工、高大模板等)、精细化设计(幕墙、钢结构)、4D模拟、5D算量、竣工模型、安全质量信息挂接、景观绿化等3D漫游、运维管理、等其中标红部分应重点体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具体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2018年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于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下同)或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有效承诺书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4)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为无在监项目且在2019年12月1日(含)之后无变更在监项目。

  一旦发现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存在不满足上述(1)~(4)项中任意一项条件,经查实,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和处罚。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无在监项目且在2019年12月1日(含)之后无变更在监项目(提供有效承诺书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造价咨询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

  项目管理负责人:职称: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

  3.4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项目业绩之一:

  ①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投资额)3亿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业绩(至少包含工程监理和工程造价咨询内容)。

  ②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估算价(投资额)3亿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

  ③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投资额)3亿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含招标代理)项目业绩。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竣工验收证明或合同为准。造价咨询(含招标代理)项目业绩无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3.5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必须具有3.1项资质要求中的工程监理资质。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数量(包含联合体牵头方)不得超过两个。

  3.8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招标代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及项目管理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9投标申请人须确保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招标代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6月的某一天,则投标申请人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0特别提醒:投标人不得提交任何虚假材料,更不得无理无故投诉,否则一旦发现,经查实,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和处罚。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1日;

  5.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咨询、投诉电话:0515-81992003。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2号 

  联系人:衣文藻

  电话:0515-88407616

  电子邮件:7646486@qq.com

  代建单位: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新都路与开创路交叉东南处汇都商务中心大厦 

  联系人:陈昊

  电话:0515-88361003

  电子邮件:23674206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

  联系人:周新扬 

  电话:13921873690

  电子邮件:3799241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