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人民武装部电动汽车充电桩采购、安装、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3-03-25浏览人数:
盐都区人民武装部电动汽车充电桩采购、安装、维护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盐都区人民武装部电动汽车充电桩采购、安装、维护工程
2. 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
3. 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6万元
4. 工期要求:10日历天
5. 质量标准:合格;质保期:2年
6. 招标内容:盐都区人民武装部电动汽车充电桩采购、安装、维护工程的包工包料施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人工程量清单。【注:本项目采购的全部充电桩需带有二维码收费启动功能(收款账户为甲方指定账户),充电桩软件部分终身买断】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试、修)类均为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
2. 信誉要求
2.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2 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3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第五部分10.2.1以及10.2.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2.4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7.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 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3年327日至2023年329日(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获取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 领取地点: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公司介绍信到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华邦国际西厦A906)领取招标文件。
3. 联系电话:15358267737
六、本项目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10楼1015开标室(汽车服务大厦),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佰元整,投标人在投标时以现金方式(自行密封)缴纳至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委托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进行代收、代管和代退管理。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评标办法
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特别提醒
对已报名投标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在开标前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到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3次不良行为记录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立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嵇主任
电话:15295303909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15358267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