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苏大纵湖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债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采购人为江苏大纵湖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江苏大纵湖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债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2、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人民币。
3、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
4、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5、招标范围:本项目需一名主承销商,担任江苏大纵湖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债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债券的承销工作,服务内容主要包含:债券发行前的准备工作,撰写申报材料,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发行、债券发行、债券上市和发行后服务;协助采购人选聘有助于本次债券发行的各专业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并组建承销团,承担余额包销责任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业务许可证;
(2)近三年(2021年-2023年)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均须为BB类及以上;
(3) 近三年没有因相关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管理被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时间:2024年12月6日到2024年12月26日18:00时。
2. 地点: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05室。
3. 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楼805室)。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开标地点: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2楼204开评标室(日月路9号城镇化大厦二楼西裙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3. 特别提醒:对限额以下项目已报名投标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在开标前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到采购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对于投标人串标、围标及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等主观恶意性行为,一经查实,9个月内禁止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2次不良行为记录、中标后无故弃标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大纵湖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开创路与新都路交界处东南侧
联系方式:李工;联系电话:0515-8108690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
联系方式:刘工、胡工;联系电话:13626222271、13815581495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