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城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已获批准,招标人为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形测绘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盐都区城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地形测绘。
2.预算金额:16.30万元。
3.最高限价:16.30万元。(投标报价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4.采购需求:拟对盐城市盐都区城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地形测绘,测量小区的地形图及航拍正射影像图,服务范围包含盐都区范围内19条路段,总长度约19km,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5.服务期:2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服务期自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起算。
6.质量标准:合格,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达合格标准,并提供真实、准确的测绘报告。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包含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6项的规定。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专业范围必须包括测绘航空摄影和工程测量)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或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其他要求:
3.5.1 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5.2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3.5.3 本项目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5.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三、招标文件获取
1. 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6日18:00时(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获取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 地点: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2007室)
3. 方式:截止时间前凭公司介绍信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联系人:严女士0515-69085191、18932292913 )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开标地点: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2楼204开评标室(日月路9号西裙楼二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的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未提供者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退回)其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无。
2.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资格后审,最低评标价法。
七、特别说明
1.对已获取招标文件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在开标前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到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对于投标人串标、围标及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等主观恶意性行为,一经查实,12个月内禁止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2次不良行为记录、中标后无故弃标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日月路9号城镇化大厦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15-6918603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2007室
联系人:严女士
联系电话:0515-69085191、1893229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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