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2025年第一批挂钩转占补指标备案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6-03-19浏览人数:

盐都区2025年第一批挂钩转占补指标备案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盐城市盐都区华都城乡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盐都区2025年第一批挂钩转占补指标备案项目

2.预算金额:29.5万元。

3.最高限价:29.5万元(投标报价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4.采购需求:盐都区2025年第一批挂钩转占补指标备案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为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其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所负责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为准。

2)联合体组成成员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作为投标全权代表,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执行一切与该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事项,《联合体协议书》的内容应包括联合体的组织机构及各方的义务和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时提供。

4)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 时间:2026 3  19 日至2026 3 26 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行政服务部)。

3. 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13921809379。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开标地点: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2楼204开评标室(日月路9号西裙楼二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的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未提供者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退回)其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无。

2.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七、特别说明

1.对已获取招标文件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在开标前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到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对于投标人串标、围标及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等主观恶意性行为,一经查实,12个月内禁止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2次不良行为记录、中标后无故弃标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市盐都区华都城乡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日月路9号

  系  人: 刘工

话:0515-6918604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系 人:吴工

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