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园林绿化管护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6-04-03浏览人数:

盐都园林绿化管护监理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都园林绿化管护监理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境内

3.项目规模:盐都园林绿化管护监理服务项目,监理的项目包括:盐都园林绿化管护工程造价为1000万元。

4.工期要求:与绿化工程约定的合同服务期限同步。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5.质量标准:合格。按照《盐城市市区绿化养护项目管理规定》、《盐都区绿化养护检查工作百分考核标准》及甲方日常考核标准,达到国家、所在省市现行有关验收规范,满足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要求,并验收合格。

6.招标内容:盐都园林绿化管护监理服务项目具体以委托人提供的项目名称、项目资料以及施工图纸为准。包括工程范围和阶段范围等监理服务内容。

1)工程范围:主要指包含但不限于盐都园林绿化管护监理服务项目范围中的所有工程监理。 

2)监理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绿化养护单位投入本项目人员工作情况、值班情况的监理;绿化养护单位投入的设备维护保养情况的监理;绿化养护区域内绿化日常修剪、洒水以及季节性种植、补植、病虫害防治情况的监理;养护范围内特殊天气(汛期、冬季防寒、防火、防恐等)巡查的监理;区域内重大活动保障、应急保障的监理;绿化养护工作中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理;督促绿化养护单位制定养护管理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建立养护管理档案,并汇总后上报甲方等,详细内容见项目需求。所监理项目的范围和时限与承包合同所涵盖的范围相一致,包括制定监理计划;日常巡查;问题反馈与整改跟踪;编制监理台账、月报;每月牵头统计好养护单位上月的养护台账资料;参加甲方组织的养护管理工作会议;牵头定期组织日常养护管理工作会议;协助甲方处理突发事件等。

7.最高限价:9万元。

二、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2.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以注册专业为准)。

5.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3人。

6.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从2026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8.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9.总监理工程师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9.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9.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10.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投标时,除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按要求提供,其余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监理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要求,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阶段性增加监理人员,以满足项目需要。

1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6年43日至2026年41118:00时(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获取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幢北17层窗口一)。

3.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15305101706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2楼204开评标室(日月路9号城镇化大厦二楼最西侧),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的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未提供者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退回)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1800.00元),投标人在投标时以现金方式(自行密封)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委托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进行代收、代管和代退管理。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六、评标办法

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特别说明

对已报名投标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在开标前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到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盐城市城镇化集团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对于投标人恶意串标、围标、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12个月内禁止参加盐城市城镇化集团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2次不良行为记录、中标后无故弃标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盐城市城镇化集团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盐都园林绿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515-69186039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15-8822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