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疫情防控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1-11-02浏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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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0日,江西九江、黑龙江哈尔滨、江西上饶各报告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11月1日,四川成都报告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就我区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2021年10月29日以后来自江西九江市、黑龙江哈尔滨市、江西上饶市,10月28日以后来自四川成都市的来盐返盐人员均应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或学校、所住宾馆等)报告,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各地、各单位立即开展相关人员排查,对10月29日以后来自江西九江、黑龙江哈尔滨、江西上饶,10月28日以后来自四川成都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江西九江、黑龙江哈尔滨、江西上饶、四川成都核酸检测阳性及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及其后7天健康监测措施,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

  三、10月29日以后有江西九江、黑龙江哈尔滨、江西上饶旅居史,10月28日以后有四川成都旅居史的人员,需在来盐返盐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检测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如在我市旅居,应进行7天健康监测,首次检测1-2天后进行第二次检测。健康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应全程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四、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病例报告的地区。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我区已启动18周岁及以上“已完成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全程两剂次接种满6个月”人群的加强免疫接种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尽快前往就近接种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盐城市盐都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盐都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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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核酸检测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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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新冠疫苗接种门诊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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