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类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7-03-09浏览人数:
(一)日常行为规范
1、服务规范
   (1)注重仪表:公司职员应仪表整洁、大方;
   (2)微笑服务:在接待时要求微笑应答;
   (3)文明用语:在任何场合要求用语规范,语言要文明、态度要礼貌、接待要周到;
   (4)现场接待:来客接待要实行“首问负责制”, 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区域应礼貌询问;
   (5)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重要电话做好接听记录,个人事务电话应快速简短。
2、办公秩序
   (1)全体职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主动如实执行考勤记录;
   (2)全体职员工作时间不无故离岗、串岗,不闲聊、不吃零食、不大声喧哗、不玩游戏,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要克服家庭自身困难,不带婴幼儿上班;
   (3)全体职员应在每天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卫生保洁,要保持办公桌及周边环境整洁卫生,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全体职员下班后必须关闭室内电源,同时务必关锁好门窗;
   (5)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建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确保不影响工作;
   (6)办公室要加强督查,随时做好记录,记录作为年终绩效和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考勤管理
1、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串岗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外出办理事务前,须报请部门负责人同意。
    2、实行到班签到制度。员工到班后,须立即在考勤登记簿上如实填写到班时间,考勤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定期通报考勤情况。
    3、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请假须出具书面请假条,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逐级报批。请假半天的,部门负责人审准。请假一天的,须报分管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不含一天)的须报总经理批准。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到办公室登记备案。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休假按人事部门规定,具书面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请假报告必须在假前交办公室,假期结束后要到办公室销假。不请假或请人打招呼者(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作旷工论处。主要领导请假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公司高管人员因事请假须经董事长批准,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因私请假,须经分管总经理、总经理同意后报董事长批准。领导批假后,请假人员须到办公室登记备案。
4、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15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15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下班者,按早退论处。提前超过15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如因工作事务或其他特殊原因需推迟到班或者提前离班的,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得到批准,还须在考勤登记簿上说明清楚。部门负责人因工作事务不能按时到班的,须请示分管领导,同时告知办公室。
5、工作人员上班直接外出或到市区单位处理公事,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的,如需请假,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6、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的,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和董事长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7、员工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严格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责成部门负责人作公开检查并通报批评。
8、因公司事务需要,对非工作日安排到班的,全体员工必须服从;办公室做好合理安排,并做好到班记录。
9、各部门要主动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下班前将考勤登记簿送办公室汇总,办公室要在每月的前三个工作日内公布全体员工考勤情况。
10、公司员工考勤情况作为员工年度绩效考核依据之一。
11、公司所有员工在请(休)假期间,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的畅通。
 
(三)思想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
    1、公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落实。
    2、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十项规定”以及相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特别是《准则》和《条例》,组织落实好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守纪律,廉洁从政。
    3、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秉承廉洁奉公的作风,坚持按原则办事,不以权谋私,不向子公司以及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索、拿、卡、要”以及转嫁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任何个人费用,不得从事有偿融资中介活动,严禁收受外单位和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馈赠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娱乐场所门票以及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司业务的宴请、娱乐、外出旅游等活动。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司重大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个人持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集体讨论作出的决定必须执行,不得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5、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应当向组织报告的事项,要按规定及时报告。
6、牢固树立规范服务的思想,坚持职业道德操守。做到规范热情服务,坚决杜绝办事拖拉、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的现象发生。
7、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出差开会之机游山玩水,严禁赌博,严禁节假日用公车、公费钓鱼、游玩,严禁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厅、浴城、以及高消费活动,严禁向子公司或相关业务单位借车私用。
8、严肃财经纪律。严禁贪污、挪用、拖欠公款,不得巧立名目,违反规定乱发钱、物,不准违反规定支付工程款。
9、不准违反中央、省、市、区招投标规定,干涉工程招投标。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中标单位推荐施工队伍或建筑材料,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进行工程现场变更或签证。
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或组织处理。情节较重、构成违纪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学习制度
1、确定每周一上午为公司学习日,办公室要结合阶段性工作及上级部署,拟订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并重。政治学习在总经理或分管部门负责人主持下进行;业务学习由总经理或指定的部门负责人分别进行相关专题讲座,必要时也可聘请市、区有关领导和知名专家学者、业务骨干授课。
3、公司人员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应参加人员不得缺席、迟到和早退。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公务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的,应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不履行请假手续缺席的,作旷工论,与考勤挂钩。
4、全体员工必须积极参与本公司组织的各类业务技能培训,确保达到考试(核)要求。凡考试(核)不及格或不合格的、无故不参加学训者,当年不得评为优秀。
5、学习时认真做好笔记,讨论发言时要准备充分,观点鲜明。办公室要不定期抽查学习笔记,检查学习效果。
6、公司鼓励在职员工参加各类学习、进修和培训以及开展学术课题调研和宣传报道。学习培训费用按照盐都区有关文件精神报支,撰写的论文、信息等被区、市、省、国家刊物采用的按采用的刊物级别给予适度精神和物质奖励。
 
(五)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
   (1)岗前培训: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入职培训;
   (2)在岗培训:掌握行业政策、岗位必备知识以及知识的更新;
①政治学习:内容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指示和中央、省、市、区方针、政策等;
②业务培训:业务培训指专门业务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
③基础理论知识学习:基础理论知识学习包括各种函授学习和干部培训等。
   (3)转岗培训:转岗人员到新岗位必须接受新岗位业务知识、技能培训。
2、培训计划
   (1)每年11月30日前,各部门根据员工现状及实际工作需要,提出本部门下一年度培训需求计划,报董事长审批后送办公室;
   (2)办公室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及各部室上报的培训计划,进行分析、分类、汇总,统筹安排,拟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办公室、财务融资部会签后报送董事长批准。
   (3) 培训实施
①根据制定的培训计划,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实施具体培训项目。部室组织的单项培训,需领导批准后实施;
②培训经费必须按照年初预算执行,严格控制。预算外培训项目需另行报批。
   (4)考核和奖惩
①集中培训由办公室考勤,缺勤的按考勤制度处理;
②单项培训由各部室考勤,并作好培训记录,不合格的,年终不得评为先进部室;
③培训要有个人学习报告,纳入年终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六)员工入职、离职
1、公司本部招聘、引进及选拔人员。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进行招聘、引进及选拔人才时,需要办公室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区政府签署意见后,有公司召开党组织或董事会研究,公布招聘信息或选拔方案,组织考试,根据考试结果,初步确定岗位合适候选人,再组织考察(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和体检,最终对合格人选经拟录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任用)手续,签订聘用或任用合同。
2、公司内部人员借用。公司确需内部借用人员的,需借用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审核后,报主管人事领导审核,总经理和董事长签阅后,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并办理工作交接。
3、人员离职(调出和辞职、辞退和解聘、退休)。由相关人员提出申请,办公室审核后报主管人事领导同意,经主要领导签阅后,办理交接工作后,办理相关手续。退休按照退休规定报人社部门办理。
4、人员工资、薪酬、社保办理。由办公室提出意见,交财务部门审核并根据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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